一,项目编号
晋政采[2020-0096]G37-C20
二,项目名称
吕梁学院物业服务采购
三,相关当事人
投诉人:山东明德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
住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2号楼1110
被投诉人:吕梁学院
住所: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
四,基本情况
投诉人对吕梁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,提起投诉。投诉人诉称:1.该项目资格审查中,因投诉人投标文件(资格证明文件)投标函内容“2,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(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)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“2,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(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)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”不一致,采购人认定其废标,该废标行为不合理。2.采购人资格审查人员高小勇只能评审工程类项目,不具备评审服务类项目的资格。
五,处理依据及结果
根据《腾博会官网tengbo9887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认定投诉事项2不成立,驳回投诉。根据《腾博会官网tengbo9887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,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成立,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